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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迎接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5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3525  返回上页

  关于印发《迎接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方案>的通知》(鄂妇儿工委字[2015]1号)部署,省妇儿工委将组建规划中期评估督导组于2015年11月赴我市开展专项评估督导工作。现将《迎接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 系 人:黄  萍
  联系电话:6368103   6368059(传真)

  黄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

  迎接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流程

  迎接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市妇儿工委工作汇报
  汇报内容:
  1.妇女儿童相关法规政策出台或修订情况
  2.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十二五”、“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情况
  3.实施规划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规划主要目标进展情况及发展趋势
  5.实施规划的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6.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和职责落实情况
  7.实施规划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8.实施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措施
  二、分领域座谈
  根据实际情况召开若干分领域座谈会(或在评估督导组听取汇报后进行座谈交流),有重点地了解妇女儿童健康、妇女儿童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儿童福利与社会保障、妇女儿童与环境、妇女儿童与法律、妇儿工委工作机制及其作用发挥等8个领域的情况(详见附件1)。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本领域规划主要目标进展情况分析
  2.反映该领域规划目标进展情况的数据及填报状况,存在问题及改进举措
  3.本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三、查阅相关资料
  1.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中期评估报告、本单位承担的规划主要目标2011-2015年数据填报表
  2.2011年以来出台的有关妇女儿童和涉及规划主要目标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文本、文件、报告等
  3.专题研究妇女儿童问题的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办公会议、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妇儿工委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材料
  4.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妇儿工委办公室为落实规划主要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开展的工作等方面的资料
  5.本市州所属各县(市、区)的中期评估报告
  四、随机抽取赴县(市、区)考察
  根据我市县(市、区)基本情况一览表,省评估督导组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进行现场考察(详见附件2)。在县(市、区),随机抽取1个乡(镇)、1个村进行现场考察(详见附件3)。

  附件:1.分领域座谈主要内容
  2. 县(市、区)现场考察要点
  3.乡(镇)、村现场考察要点

  附件1
  分领域座谈主要内容

  一、妇女儿童健康
  1.预防和控制儿童出生缺陷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卫计委)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包括流动人口中的三项死亡率)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卫计委)
  3.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4.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和儿童营养状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卫计委)
  5.儿童计划免疫情况,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卫计委)
  6.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情况,妇幼医疗保健机构建设情况,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情况。(市卫计委)
  7.中小学生体质、妇女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8.妇女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状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卫计委、市教育局)
  9.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和“两癌”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卫计委)
  10.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卫计委)
  11.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儿童影响的工作情况。(市环保局)
  12.农村饮水安全和卫生厕所普及情况。(市水利水产局、市建委)
  13.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卫计委)
  二、妇女儿童教育
  1.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情况。(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市教育局)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别是女童辍学情况,原因及对策。(市教育局)
  4.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情况及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教育局)
  5.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教育状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
  6.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及贫困生救助情况。(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市教育局)
  8.家庭教育情况。(市妇联、市教育局)
  9.扫除妇女文盲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教育局)
  10.中小学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情况(如果有)。(市教育局)
  11.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接受各级各类教育情况。(市民宗局)
  1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情况。(市教育局)
  三、妇女与经济
  1.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人社局)
  2.治理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工作情况,劳动监察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人社局)
  3.男女同工同酬落实情况。(市人社局)
  4.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工作情况,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5.女职工接受在职培训情况,农村妇女接受技能培训情况。(市人社局、市农业局)
  6.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农业局、市民政局)
  7.妇女减贫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市农业局、市扶贫办)
  8.妇女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情况。(市委组织部)
  2.人大、政协中女代表、女委员比例,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市委组织部)
  3.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和担任正职情况。(市委组织部)
  4.村(居)委会成员、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市民政局)
  五、妇女儿童福利与社会保障
  1.儿童医疗保障情况,贫困和大病儿童救助情况。(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2.流动和留守儿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提供关爱服务情况。(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关工委)
  3.孤儿、弃婴、残疾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流浪乞讨儿童、打拐解救儿童、服刑和长期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人身权益受侵害儿童等的福利与保护情况。(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残联)
  4.妇女享有生育保障情况。包括生育保险参保情况,生育保险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情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妇女生育医疗费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5.妇女养老保障情况。包括妇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覆盖服务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6.妇女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情况。(市人社局)
  7.城乡贫困妇女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市民政局)
  8.60岁以上经济困难妇女享有养老补贴、80岁以上老年妇女享有高龄津贴情况。(市民政局)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工作情况,包括进党校(行政学院)、单位(机关、企业)、进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情况。(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局、市妇联、市广电台)
  2.妇女之家建设及其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妇联)
  3.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儿童之家建设及其运行状况,儿童社会工作者配备及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市民政局、市妇联)
  4.县、乡两级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及其利用情况。(市、县妇联)
  5.网吧治理情况。(市文新广局)
  6.儿童文化产品提供以及文化环境创设情况。(市文新广局)
  7.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安全和质量监督情况。(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七、妇女儿童法律保护
  1.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情况。(市政府法制办)
  2.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审查机制建设及参与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情况。(市政府法制办)
  3.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情况。(市司法局、市妇联)
  4.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市公安局、市妇联)
  5.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市公安局)
  6.打击强奸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7.儿童监护制度的落实及预防打击针对儿童暴力(包括身体暴力和性暴力等)工作情况。(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妇联)
  8.儿童出生登记情况。(市公安局)
  9.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专门司法机构及其运行情况。(团市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10.儿童保护工作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团市委)
  11.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及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劳教人员的特殊保护情况。(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2.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的干预和矫治情况。(团市委、市司法局)
  13.禁止使用童工情况。(市人社局)
  八、妇儿工委工作机构、机制及其作用发挥
  1.妇儿工委组成和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的情况。(市、县妇儿工委办)
  2.市、县两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设置、编制数额、人员配备、经费拨付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市、县妇儿工委办)
  3.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制度建设、机制运转情况。(市、县妇儿工委办)
  4.宣传培训工作情况。(市、县妇儿工委办)
  5.监测评估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市统计局)
  6、分性别统计、性别平等评估、多部门合作等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及对策建议。(市统计局)

  附件2
  县(市、区)现场考察要点

  一、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
  (一)资料
  1.查阅全县(市、区)该领域规划指标进展情况。
  2.查阅上年全县(市、区)及各乡(镇)上报的妇幼卫生年报资料。
  3.查阅5年来全县(市、区)婚检率,检出疾病的种类、顺位及人数,对相关疾病的指导和治疗人数。参加婚前健康教育的人数及比例。
  4.查阅5年来全县(市、区)妇女常见病和“两癌”筛查的人数及所占比例,对查出疾病的妇女进行分类治疗的人数及比例。
  5.查阅5年来孕产妇死亡例数、死因构成比、死亡评审结果及死亡孕产妇分娩和死亡地点。
  6.查阅5年来孕产妇剖宫产例数及所占比例。
  7.查阅5年来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和管理率,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人数和患病率。
  8.查阅5年来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登记卡(册)。
  9.查阅5年来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分析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了解死亡资料收集方法及漏报控制措施;了解上年分男女儿童死亡人数及前5位死亡原因的死亡人数及构成比例。
  10.查阅上年儿童保健年报资料,了解儿童保健体检管理情况;查阅儿童体检登记卡(册),了解儿童体检覆盖率及系统管理率;查阅儿童体检工具(体重秤、身高计);了解上年全年体检人数及中重度营养不良分性别儿童数。
  11.查阅5年来全低出生体重儿数、低出生体重儿数据来源及称重工具、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住院分娩数、住院分娩称重情况。
  12.了解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三级网络是否建立,筛查、转诊、治疗通道是否通畅。查阅5年内全区(县)出生缺陷儿数及数据来源、出生缺陷发生率及缺陷儿顺位构成比。28周前终止妊娠的缺陷儿数,占出生缺陷儿的比例。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人数及所占比例,新生儿听力筛查例数及所占比例。确诊出生缺陷儿童得到治疗的例数及所占比例。
  13.查阅出生统计台帐等原始记录,了解出生婴儿的性别比例,并与卫计委、公安部门的相关数据对照,判定出生婴儿性别比的真实状况。
  14.查阅县(市、区)级对乡(镇)级进行指导、例会等记录。
  15.了解数据资料来源及可靠性。
  (二)产房
  1.查看产房的设备、接生水平及条件。
  2.查看接生登记本,了解上年活产数、低出生体重儿、窒息、死胎死产、早期新生儿死亡、剖宫产率、产后出血及并发症、引产儿性别和胎、孕次。
  3.查看产房婴儿磅秤。
  4.了解新生儿死亡数及死亡原因,询问死亡新生儿资料收集上报情况。
  5.出生缺陷儿数及缺陷类别,初步计算出生缺陷发生率。
  (三)门诊及访谈
  1.了解高危管理、性病/艾滋病发病情况。
  2.在候诊室询问孕产妇及其家属,了解产前保健情况,收费标准及生殖健康知识掌握情况。
  3.了解婚前保健门诊是否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
  4.了解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开展情况。
  5.查看健康教育宣传板、册、单内容是否准确、全面、有针对性。
  6.了解农村生育妇女享受住院分娩补助情况。
  (四)儿科病房
  1.了解上年儿童死亡数、死亡儿童报告卡、死亡原因及性别构成。
  2.了解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及死亡例数。
  3.询问儿童死亡资料上报情况。
  4.了解收治儿童传染病例数及死亡例数资料上报情况。
  5.查看出生缺陷报告卡和登记本。
  6.查看听力筛查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登记本(或卡)。
  7.查看新生儿预防接种、足跟血采集、听力筛查的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二、县(市、区)医院
  (一)查阅资料及访谈
  1.查阅住院登记本,了解住院病种及工作量。
  2.查阅急诊抢救及危重病登记本,了解急诊运转程序。
  3.查阅死亡登记情况。
  (二)产房、儿科病房、门诊同妇幼保健院
  三、县(市、区)疾病控制中心
  1.查阅预防接种上报资料,了解上年预防接种婴儿数,14种疫苗接种率、传染病的发病、死亡情况;同时了解接种针管和针头的管理情况。
  2.了解县(市、区)、乡(镇)冷链系统转运情况及问题,查看冷链设备、疫苗保存、使用及相关登记资料。
  3.了解艾滋病监测工作情况,监测设备和人员培训情况,监测工作原始登记和艾滋病感染者的管理情况,以及艾滋病预防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4.了解儿童伤害发生情况及预防工作措施。
  5.了解碘盐监测数据和年度监测情况。
  6.了解农村饮水水质的监测情况和存在问题。
  7.了解全县(市、区)改水、改厕工作情况,改水的主要方法,改厕的主要类型和推动方法,年度经费情况和困难。
  四、县(市、区)学校
  (一)小学、初中
  1.查阅资料。查看学生花名册,了解学生人数、性别比、年龄及出勤情况;了解学校的年级和班级数、教师数、性别、学历达标和培训情况;查看控辍文件及执行情况;查阅行政会议记录;了解“两免一补”和助学金发放情况;查看学生的学籍管理状况;查看课表,开足开齐课程情况。
  2.访谈管理人员。了解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教师和学生的流动情况,新课程实施情况,“两免一补”的经费是否到位,校本课程开发情况,学校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课程及特殊学生随班就读情况。
  3.访谈教师。了解教师对新课程的适应情况,工资收入和发放情况,接受培训情况;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师是否接受过特殊教育的相关培训,有无代课教师;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状况等。
  4.访谈学生。了解学生的年龄、学习负担、体罚情况;了解学校是否为随班就读的学生提供一些特殊的服务;询问学生是否喜欢学校、教师、上课;是否存在校园暴力,学校周边环境是否安全,如是否有网吧、是否离十字路口很近等。
  5.参观校园。查看教室的课程表、作息表、学校规模、班额、性别比、是否配有饮用水;操场的大小和体育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的生均图书册数、开放时间、使用登记表、图书类型和新旧等;实验室的实验器材、使用和管理状况及通风透气性和可容纳学生数;计算机房计算机的台数和使用情况;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女生住宿是否安全;食堂的食谱、卫生、大小等情况;学生厕所的可容纳人数、离教室的距离、卫生状况、洗手池、女厕情况;学校有无危房,一费制展示板等。
  (二)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查阅资料。了解学校规模、班额;了解在校学生数量、性别、年龄等;了解教师年龄、性别、学历、职称、工作量、接受培训、参与科研情况;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情况;了解学校经费情况和负债情况。
  2.参观校园。考察图书、实验设施设备、计算机配备情况;运动场地、体育器材配备情况;教室、宿舍、厨房的卫生及安全状况。中等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情况。
  (三)幼儿园
  1.查阅资料。了解在园幼儿的数量、年龄、性别,班额;教师的数量、年龄、学历、待遇落实(尤其是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等情况;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体检和预防接种情况;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课程开设和收费情况;幼儿园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指导情况等。
  2.参观校园。幼儿园的环境是否安全,寄宿制幼儿园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教室的通风、采光、取暖、冷热水、卫生(厕所、饮水口杯、毛巾、牙刷)等情况,幼儿午睡的床位,食堂的食谱、卫生和安全等状况。
  (四)特殊学校
  1.查阅资料和访谈。了解学生人数、班额、来源、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毕业后的安置情况;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校本课程开发情况,是否有心理健康课或心理咨询教室,教材使用(尤其是盲校)情况;教师的年龄、性别、职称、学历、工资、工作量、流动、接受培训、参与科研等情况,是否存在职业倦怠现象等。
  2.参观校园。了解学校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如盲校的无障碍通道设置状况,操场的体育设施是否提供特殊的保护措施,是否提供特殊的运动器材等。
  (五)专门/工读学校(如果有)
  了解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及教育矫治情况。
  五、儿童福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等)
  (一)了解基本状况
  1.在院/中心儿童数及其年龄和性别分布情况。
  2.儿童健康状况。如:身体发育健康儿童的比例,残疾或发育不良儿童情况,有无康复救助的措施等。
  3.儿童膳食、护理、心理抚慰、行为矫治、康复训练、救助、培训和就业情况。
  4.儿童教育状况,不同年龄段儿童能否接受应有教育。
  (二)现场参观
  1.考察儿童福利保护机构的设施情况,如起居室和育婴房的安全性、通风性、人均面积、卫生和取暖状况,教室、餐厅、厨房、洗漱间、厕所等设施情况,儿童康复设施及利用情况等。
  2.活动室人均面积、看护人情况,是否有符合儿童年龄特征的玩具、用具及游戏等。
  3.家庭寄养情况。
  (三)与负责人座谈
  了解其经费和人员状况及儿童的安置措施;是否开展普惠型儿童福利试点及其工作情况;是否建立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及其运行情况。
  (四)查看档案
  包括接收、领养、治疗、康复训练、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救助、培训、就业的相关记录,普惠型儿童福利试点情况记录,儿童保护工作机制运行记录等。
  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构
  1.了解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以及未成年受害人的司法保护情况。
  2.了解司法机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情况。
  3.考察未成年人管教所(如果有),了解未成年在押人员接受义务教育、矫治、技能培训等情况。
  4.考察看守所(如果有),了解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审前羁押和预审等情况。
  5.了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公检法机关未成年人司法机构建设、未成年人司法改革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等情况。
  七、妇女就业再就业中心
  (一)了解妇女就业再就业总体情况
  1.妇女参加再就业培训的内容、人数、所占比例、培训后的就业率。
  2.妇女选择的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人数、所占比例、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3.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中,公益性岗位安置妇女困难群体就业情况,所占比例等。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三)查看相关档案记录
  (四)现场与工作人员交流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
  (一)了解妇女享受社会保障的总体情况
  1.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情况,妇女参加人数、所占比例及享受待遇的情况。
  2.妇女参加新农合情况,报销生育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3.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4.妇女参加失业保险情况。
  (二)查看相关档案记录
  (三)与工作人员交流
  九、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
  1.了解社会福利院基本情况,妇女人数及所占比例,“三无”老年妇女的生活情况等。
  2.了解敬老院基本情况,农村“五保户”中的女性人数及生活情况等。
  3.了解老年公寓基本情况,老年妇女人数及生活情况等。
  十、社区
  (一)座谈交流
  了解社区对妇女儿童的保护、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及妇女儿童参与社区工作、生活的情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社区是否建立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及机制的运行情况。社区是否有妇女儿童社会工作者及其所负责的工作内容。
  (二)查阅相关资料
  社区妇女儿童享受社区服务的情况。社区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机制的运行情况。
  (三)现场考察
  1.儿童之家或其他儿童活动场所。查看儿童之家室内外活动场所、安全性、周围环境、活动、器械、玩具、用具、图书等是否符合儿童年龄特征;查看儿童之家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活动记录;访谈参加活动的儿童及其家长,了解儿童之家活动是否符合他们实际需要;是否为社区所有儿童(包括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服务;是否关注困境儿童的特殊需要;是否有专职的工作人员;是否建立了儿童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及其发挥的作用等。
  2.妇女之家或其他妇女活动场所。查看妇女之家室内外活动场所设置,了解妇女之家开展活动及效果,访谈参加活动妇女,了解妇女之家开展的活动是否符合其实际需求等。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机制等,访谈老年妇女,了解她们的实际需求。
  4.卫生保健服务设施情况。
  5.家庭暴力投诉/庇护站(点)情况。
  (四)入户访谈(2─3户)
  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民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

  附件4
  乡(镇)、村现场考察要点

  一、乡镇卫生院
  1.了解乡镇卫生院对全乡(镇)妇幼保健状况掌握情况。
  2.查阅各种表(卡),如孕产妇、儿童保健表(册)及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报告卡(册)。
  3.查看开展接生的卫生院是否按要求开展接生。
  4.查阅对村级保健员管理、监督、指导、培训等例会记录。
  5.查阅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记录本,了解新生儿的性别和胎次。
  6.全乡(镇)5年活产婴儿性别比,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因、死亡地点、治疗情况及性别比。
  7.查看儿童保健卡(册)、儿童体检工具及儿童体检记录。
  8.查看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和冷链设备(冰箱、冷藏包、针、管、消毒锅等)。
  9.有产房及病房的卫生院,查看产房登记本及住院登记本。查阅内容同区(县)有关机构。
  10.查看药品管理登记本,了解叶酸发放和药品管理情况。
  11.查看相关记录、病历表(卡)和报表,了解妇女常见病和“两癌”筛查及治疗情况。
  12.了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乡村学校
  (一)小学、初中和幼儿园同区(县)学校
  (二)学前班
  1.访谈。了解学前班的收费及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专款专用),学生的人数、性别,教师的人数、学历、待遇状况,课程是否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是否存在小学化的问题等。
  2.参观校舍。看教室的通风、采光、取暖情况,是否有独立的室外活动空间,如果没有,如何保障他们在校园活动中的安全;是否有卫生、清洁的个人用水,流动洗手设施;是否有独立的厕所,有无专门的女厕,卫生状况如何等。
  三、乡镇、村办企业
  (一)听取企业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相关资料
  1.企业集体合同、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2.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享受是否存在性别差异。
  3.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4.生育保险的执行情况。
  (三)考察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设施及工作、生活场所
  四、村卫生室,访问村妇联干部、计生干部、村医等
  1.查阅有关表(册),如孕产妇产前保健记录、儿童保健卡(册)。
  2.查看村卫生室妇幼保健方面工作情况及资料上报情况,包括出生数、孕产妇、儿童死亡登记。
  3.查看儿童体检工具,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卡(册)。
  4.了解村卫生室的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
  5.了解农村合作医疗及村级医疗保健人员报酬等情况。
  6.了解该村有无专职的妇幼医师。
  7.了解该村做过婚检和孕前检查的人数和叶酸发放情况。
  8.了解该村妇女常见病和“两癌”筛查情况。
  9.查看该村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和婴儿随访登记表。
  10.了解该村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情况。
  11.了解该村环境卫生总体情况和管理制度,污水、粪便、垃圾的处理情况。
  五、村委会
  (一)了解儿童的就学情况,包括学前儿童入园(班)、残疾儿童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辍学等情况
  (二)查看资料,了解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情况
  1.村妇女人数,拥有土地情况。
  2.查看村规民约,是否存在歧视。
  3.询问村干部、妇女代表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
  (三)了解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情况
  1.查阅资料,了解村民委员会选举情况,是否直选,村干部的构成情况、参选人员的性别状况,候选人的产生。
  2.召开座谈会,了解村干部和群众对妇女参政意见等。
  3.查阅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重大事务决策的记录等资料,了解村务决策过程中妇女的参与情况。
  4.召开座谈会,了解妇女参与村务决策的意愿。
  (四)了解留守妇女儿童及其关爱帮扶情况
  (五)了解妇女儿童遭受暴力(包括身体暴力和性侵犯等)和处理情况,是否建立儿童遭受暴力的强制报告和干预制度
  (六)了解是否有拐卖妇女儿童现象及其处理情况
  (七)了解妇女儿童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及援助情况
  (八)了解是否有童工,原因和干预措施
  (九)了解是否有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或其他妇女儿童活动场所),是否有妇女儿童社会工作者及其工作内容
  (十)现场考察村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考察内容同社区
  六、入户访谈(2-3户)
  走访有0-15岁儿童的家庭,了解如下情况:
  1.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
  2.生育妇女分娩情况(是否住院分娩,胎产次,是否顺产,婴儿出生体重等)。
  3.儿童接受体检情况,查看儿童保健手册或卡片。
  4.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看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或卡片,是否患过传染病。
  5.儿童喂养情况(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情况)。
  6.了解儿童是否遭受过意外伤害,查看家庭及周围环境是否卫生安全。
  7.是否食用合格碘盐,家中食用盐的主要购买地点和碘盐使用知识。
  8.询问育龄妇女是否做过婚前或孕前检查,孕前3个月或孕早期是否服用叶酸。询问妇女参加常见病检查和“两癌”筛查情况。
  9.农户对预防艾滋病常识的了解掌握情况。
  10.了解家长外出务工家庭儿童的流动或留守状况。
  11.家长对自己有义务送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了解情况,儿童就学或入园/班情况,入学(园)缴费情况。
  12.0-3岁儿童的发展情况及家庭环境:如儿童有无一定数量的玩具和图书,父母是否知道有关孩子心智发展的基本知识,是否知道游戏的重要性,有无儿童玩耍的安全场所,有无专业人员或机构对其进行科学育儿指导等。
  13.村里儿童是否有未入学现象,有无残疾儿童未入学。
  14.家中是否有未满16周岁儿童外出务工。
  15.扶贫开发、小额信贷等项目中妇女的参与情况。
  16.农业技术推广中妇女的参与情况。
  17.了解妇女儿童参加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活动情况。
  18.有无户厕,厕所类型,修建时间。户厕有无臭味、蝇蛆,储粪池密闭情况、便器的密闭和清洁情况。厕所内环境的清洁情况。有无围护墙、门及顶盖,能否防雨水,粪便怎样处理使用,是否发酵。
  19.饮水类型,取水地点,水源防护情况。是否消毒饮用,有无消毒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