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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24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1521  返回上页

       根据省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21〕211号)精神和要求,今年冬季我站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主动救助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含未成年人)、临时遇困人员,帮助他们安全度过严寒天气,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1日至2022年3月15日,为期三个月。

       二、活动目标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提升黄石城市形象为目标,以生命至上的要求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生命安全,确保不发生因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通过冬季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确保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确保我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和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确保站内、站外救助对象安全过冬,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扩大“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宣传和参与力度。做好广泛宣传,印制宣传手册面向社会广大市民发放,动员积极参与发现救助;主动对接的士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救助点、社区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主动救助;持续开展“爱心有奖”活动,对主动拨打救助热线提供有效举报信息的,一经核实,奖励举报人200元奖金。

       (二)突出重点,加大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专项行动期间,每日不低于2次对城区内各交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桥梁涵洞、棚改区、公园、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相对滞留区域进行巡查搜救 ,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对拒不愿到站接受救助的应采取送寒衣寒被、食物饮品、告知求助电话等方式实施救助。在实施救助时要加强救助过程管理,完善并保存救助过程的拍照、录音、录像及视频监控资料。建立全天候巡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服务接待制度和值班制度,实行站班子成员带班。遇极寒天气要坚持全天候巡查,确保生活无着的人员及时发现,尽早救助。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值班制度,及时处置,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

       (三)落实措施,加大救助和寻亲工作力度。上街巡查时,救助车辆上要备齐棉衣、棉鞋、棉被及相应生活物资。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视情况予以发放御寒衣物、食品,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自愿接受常态化救助的人员,及时接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防疫隔离和救助,并加大寻亲力度,充分利用现有人脸识别、信息甄别、兄弟站协查等查询手段,助其早日返乡与家人团聚。

       (四)强化责任,加大站内外防寒工作力度。对站内照料区内长期滞留受助人员,采取集中取暖措施,定期检查空调使用情况及电源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购置一批冬季衣物、棉被等物资,确保安全越冬;定期检查和看望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受助人员,是否有防寒保温以及安全措施,以保障其治疗期间的健康安全。

       (五)防患未然,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力度。一要严把人员入站关。严格落实民政部最新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对所有入站救助对象应戴口罩、验证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发现异常人员,立即按市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上报并送医救治。二要严格食品、物品卫生防疫。严把冷链食品购买渠道,确保渠道安全可溯源。所有受助人员房间及活动区域做到经常消毒、清理、通风。三要稳妥开展特殊困难人员接送返乡工作。根据接送人员目的地和途经地区风险等级提前做好接送预案,及时调整、暂停和恢复接送任务,严格按照“点对点、一站式”工作要求,搞好购票返程和接送返回;加强对定点医疗救治机构救助对象的监管。四要按要求完成救助管理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受助对象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五要抓好防疫物资储备保障,确保能满足40天用量的需求。

       四、分组安排

       本次活动分两个小组进行,由康少华负责组织落实。各小组指定一名组员负责拍照收集素材及宣传报道。当天巡查救助的司机、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总负责人:康少华

       第一小组

       组长:鲁友才

       组员:周胜斌、漆丽琼、叶虎、杨雪、高杨、许琪、陈辉、吴双、柯俊宇

       第二小组

       组长:徐新海

       组员:田文广、唐迎庆、於普生、范三毛、胡萍、黄晶、胡波、柯文婷、黄子文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今年的“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可能具有极寒气象发生和新冠疫情防范要求叠加的特点,因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民政厅通知文件的要求上来,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救助站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市的救助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特别是救助科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依托城管部门集中执法、公安部门夜巡、社区网格员巡查和环卫部门清扫街道等有利条件,与110、120信息平台有效衔接,实施警车、救护车、救助车多股力量整体联动,保证救助工作无缝对接。要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领导支持,统一协调城管、公安、网格、环卫等部门力量,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情况,共商工作措施,切实形成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实救助站一线工作力量,强化工作纪律、工作守则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要领导要深入救助工作一线指挥,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现象。对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四)加强防范,强化安全。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先救治,后救助,确保安全救助。既要保证救助对象及时安全救助,也要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必要时穿戴防护器具实施救助。救助过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提前协调定点医院,随时接诊,不得贻误治疗,确保受助人员及时得到相应救治。

       (五)严格措施,确保成效。随着气温不断下降,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困难群众面临受冻、挨饿的风险不断增加,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关注度也不断加大。在专项救助行动中,要加强对干部职工救助政策、原则教育,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按照救助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提高政策法规运用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检查,严格督导。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各阶段重点工作,针对特殊时段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冬季救助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要重点检查和掌握极寒天气下的街面排查、夜间巡查、站内管理等工作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结合工作阶段小结,切实抓好整改,把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