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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度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28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点击次数:1994  返回上页

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度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黄石市救助管理站是2003年7月31日,根据黄编办[2003]32号文件,将市收容遣送站更名为“黄石市救助管理站”。黄石市救助管理站位于射击馆路9号,是黄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我站担负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遇到临时生活困难人员以及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服务与管理职能。我站人员编制额定数为26名,实有在职人数为25名,离休人数1名,退休人数17名。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一)明确救助服务目标
  根据国务院令281号文件,我站的救助对象为:对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提供无偿临时救助;为生活无着的人员提供救助服务;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为市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社会保护性救助服务;为流浪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传染性病人提供救治救助;为本市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避救等。
  (二)提高救助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我站于2010年新建未保中心,目前的总建筑面积为3300平方米,20余个功能室,100张床位;二是加强软件建设,以创建国家二级站、市文明单位等为平台,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救助服务力度
  一是不断加强主动救助力度,实行24小时服务,积极做好主动救助工作。二是我站在救助过程中,一直以服务至上为原则,热心劝导需要救助的人员来站接受救助。三是加强救助人员的寻亲护送工作,根据救助对象的情况进行合理的护送安排,及时让其安全返家。四是对无法查清救助对象家庭或个人信息的进行安置或寄养。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年初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33.3万元,年终实际调整财政拨款收入733.3万元。
  (二)2016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54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0.40万元,占总支出的58.76%;商品和服务支出145.54万元,占总支出的26.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36万元,占总支出的14.55%。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执法)车运行费用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
  决算“三公”经费支出5.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2.8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2.78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黄石市救助管理站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预算转款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