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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召开全国贯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意见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17-07-06  所属栏目:政策法规  点击次数:2513  返回上页

民政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召开

全国贯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意见视频会议

  7月8日,民政部会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和中国残联,在北京召开全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视频会议,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要求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7月8日,民政部会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和中国残联,在北京召开全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视频会议,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要求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切实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李立国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困境儿童是儿童群体中最脆弱、最需要保护的部分,是社会最关注的对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权益保护和福利保障工作。对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经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中央层面在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后,第一次对各类困境儿童保障做出的制度性安排,对困境儿童作出了分类界定,对改善其生存发展条件制定了措施,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做好困境儿童保障的工作指南和行动纲领。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领会《意见》在补齐困境儿童福利制度短板上的重要意义,从社会政策托底、托住困境儿童保障底线的高度,深刻领会好《意见》精神。要深刻领会《意见》规定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把握分类保障的关键,对困境儿童进行科学定义和分类,针对困境儿童需求,运用生活、教育、医疗、监护和福利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精准帮扶,综合施策。要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为支撑、部门联动机制为关键、群团组织为纽带、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

  李立国部长在讲话中要求,要从保障对象、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工作机制等几个方面认识困境儿童保障《意见》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联系与区别,统一思想,厘清思路,统筹推进上述两个文件的落实。要立足于有效保障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的要求,根据《意见》明确的保障范围、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体系,重点落实好《意见》几项任务,一是要尽快建立翔实工作台账,明晰保障对象和范围,摸清底数和情况,按人建档,动态管理。二是要做好各地具体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明确任务,细化政策,规范程序。三是要着力健全工作体系。确保各层级、各部门工作衔接顺畅,协调到位。会议对省级以及省级以下各级民政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如何《落实》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学习和部署,强化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载体建设,抓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常态化的考核机制,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李立国部长在讲话中强调,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民政部门一项重要民生保障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与贯彻《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意见》相协调,扎实落实好困境儿童保障《意见》,为切实保障儿童权益,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由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主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湖北省副省长许克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田文在会上交流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经验。国办秘书三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地方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教育、公安、财政、卫生计生、民政和残联系统的相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