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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救助站落实民政局要求前往市精神病人福利院进行设施设备检查

发布时间:2017-06-05  所属栏目:最新动态  点击次数:1606  返回上页

  市救助站落实民政局要求

  前往市精神病人福利院进行设施设备检查

  6月5日,市民政局区划事务科副科长朱迎伟,市救助管理站站长严双华、副站长卫东等前往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对即将投入使用的精神病人福利院院内硬件设施、监控设备等进行了检查。严双华站长着重对单人床、洗浴间以及监控等设备是否配备到位进行了认真的勘察;对救助对象生活区域内安装电扇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精神病人福利院尽快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救治托养对象的人身安全。

  本次检查,是落实民政部《关于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民电〔2017〕36号)、《省民政厅关于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等工作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鄂民电发〔2017〕12号)文件精神,将站外救治托养对象中疑似精神障碍的对象,进行集中托养救治,分区托养,切实排查安全隐患,预防不良事故发生,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的具体体现。

  市救助站计划在本月中旬,将已托养在市福利院的60名疑似精神障碍对象转入市精神病人福利院,让救治托养对象能够在救治过程中,既有人及时关注他们的身体状况,又能在精神治疗过程中得到切实的照料。

1、市救助站站长严双华对单人床质量进行检查

 

2、检查风扇存在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