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黄石市救助管理站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8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168  返回上页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困难群众关爱帮扶“五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函〔2022〕221号)精神,我站今年冬季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主动救助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帮助他们安全度过严寒天气,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为期100天。

       二、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生命至上,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生命安全,确保不发生冻饿死伤等极端事件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深化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通过冬季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确保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确保我市街面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确保站内外救助对象安全过冬,增强特殊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扩大“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宣传和参与力度。继续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发现救助;主动对接的士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救助点、社区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主动救助;持续开展“爱心有奖”活动,对主动拨打救助热线提供有效举报信息的,一经核实,奖励举报人200元奖金。

       (二)突出重点,加大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专项行动期间,除了常规街面巡查,在极端天气和节假日期间,站外组工作人员每天对城区内各交通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相对滞留区域进行不低于3次巡查搜救,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特别是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更要格外关心关注,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对不愿到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食品、衣物、保暖用品和防疫物资,并留下救助方式。对因务工不着、被盗或遗失财物、疫情影响等陷入困境的群众,也应及时实施救助。在实施救助时要加强救助过程管理,完善并保存救助过程的拍照、录音、录像及视频监控资料。建立全天候巡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带班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值班职责,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遇极寒天气要坚持全天候巡查,确保生活无着的人员及时发现,尽早救助。

       (三)落实措施,加大救助和寻亲工作力度。上街巡查时,救助车辆上要备齐棉衣、棉鞋、棉被及相应生活物资。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和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视情况予以发放御寒衣物、食品,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自愿接受常态化救助的人员,及时接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防疫隔离和救助,并加大寻亲力度,充分利用现有人脸识别、信息甄别、兄弟站协查等查询手段,助其早日返乡与家人团聚。

       (四)强化责任,加大站内外防寒工作力度。对站内照料区内长期滞留受助人员,采取集中取暖措施,定期检查空调使用情况及电源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购置一批冬季衣物、棉被等物资,确保安全越冬;定期检查和看望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受助人员,是否有防寒保温以及安全措施,以保障其治疗期间的健康安全。

       (五)防患未然,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力度。一要严把人员入站关。严格落实民政部最新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对所有入站求助人员要求戴口罩、验证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发现异常,立即按市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上报并送医救治。二要严格食品、物品卫生防疫。严把冷链食品购买渠道,确保渠道安全可溯源。所有受助人员房间及活动区域做到经常消毒、清理、通风。三要稳妥开展特殊困难人员接送返乡工作。根据接送人员目的地和途经地区风险等级提前做好接送预案,及时调整、暂停和恢复接送任务,严格按照“点对点、一站式”工作要求,做好购票返程和接送返回。四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受助人员的监管。五要抓好防疫物资储备保障,确保能满足40天用量需求。

       四、活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因与疫情防控工作叠加,人员分组按站外组和站内组两个小组安排,由康少华负责组织落实。各小组指定一名组员负责拍照收集素材及宣传报道。当天巡查救助的司机、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总负责人:康少华

       (一)站外组

       组长:鲁友才

       组员:周胜斌、漆丽琼、叶虎、陈辉、许琪、於普生、姚三、彭辉、冯进、黄子文

       主要职责:负责街面巡查、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督查和群众反映情况的及时处置。

       (二)站内组

       组长:胡波

       组员:田文广、杨雪、柯文婷、范三毛、高杨、柯俊宇、黄晶、王茜、邓伟

       主要职责:负责求助人员入站后的疫情防控、生活照料、寻亲返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做好物资储备和供应,处置站内日常事务。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寒冬送温暖”工作。今年“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具有极寒气象发生和新冠疫情防范要求叠加的特点,因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和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民政厅通知文件的要求上来。各小组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组要积极配合和相互支持。

       (二)全力开展救助行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依托城管部门集中执法、公安部门夜巡、社区网格员巡查和环卫部门清扫街道等有利条件,与110、120信息平台有效衔接,实施警车、救护车、救助车多股力量整体联动,保证救助工作无缝对接。要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领导支持,统一协调城管、公安、网格、环卫等部门力量,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情况,共商工作措施,切实形成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落实行动要求。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实街面巡查人员力量,强化救助工作纪律,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现象。对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四)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先救治,后救助,确保安全救助。既要保证受助人员及时安全救助,也要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必要时穿戴防护器具实施救助。救助过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提前协调定点医院,随时接诊,不得贻误治疗,确保受助人员及时得到相应救治。

       (五)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随着寒冬来临,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困难群众面临受冻、挨饿的风险不断增加,社会关注度也不断加大。在专项救助行动中,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按照救助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针对特殊时段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冬季救助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要重点检查和掌握极寒天气下的街面排查、夜间巡查、站内管理等工作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把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任务。